This is called 真民主,真自由。
These are typical absurd legal cases which don't make sense to everage ordinary people. Is'nt it? Enjoy it!
美國有個史特拉獎,每年頒給最成功也最荒誕的訴訟案的原告律師和白癡陪審團。
史特拉獎以 Stella Rebecca 命名,她今年八十一歲,曾因邊開車邊喝熱咖啡而燙了燙了 腿,告贏了麥當勞而得到百萬賠償。
入選的案子有:
一、德州奧斯丁
有位叫 Catherine Robertson的婦女告贏一家傢俱店,得到七十八萬美元的賠償,原因是她在該家具店內奔跑時,被一小孩絆倒而扭傷了腳關節,店員沒有制止小 孩在店內玩耍。
該小孩不是別人,正是她的兒子。
二、 洛衫磯
一位十九歲的青年 Carl Truman 得到七萬八千元外加醫療費用的理賠,因為他的鄰居開車壓過他的手。
為什麼會發生?
那位鄰居開車時,沒有注意這位青年正在偷他汽車輪胎上的車蓋。
三、 賓州
有位笨賊名叫 Terence Dickson ,他在一家住宅行竊,當他試圖從車庫離開時,車庫的自動開門裝置壞了,門打不開,而到房屋的門又關上鎖住了。
不巧屋主在外度假,於是笨 賊被困在車庫達八天之久,只靠一罐可樂和一袋狗食度日。
義憤填膺的他告屋主的保險公司,贏得五十萬元賠償。
四、 阿肯色小岩城
有位 Jerry William 屁股被隔壁鄰居家的狼狗咬傷。
狗為何咬他?
因為他拿BB槍不停地打牠,激怒了牠。
……! 這真的超白癡!
法庭判決鄰居賠他一萬四千五百元,再加醫療費用。
五、 費城
家餐館輸掉官司,被迫付給一位來自賓州蘭卡斯特的女顧客Amber Carson 十一萬三千五百元,因為餐廳地上溼滑致她跌碎尾椎地上為何會溼滑?
因為大約30秒前,她自己因爭吵而將飲料潑向男友。
六、 德拉瓦州克雷蒙
一位小姐 Cara Walton 為了逃避三塊五的門票,想從廁所的窗戶爬進一B 6 夜總會,結果摔倒跌斷兩顆門牙。
結果她告贏了夜總會得到一萬兩千元,加上補牙的費用。
七、 最後得獎的最有名的案子是奧克 拉荷馬的 Marv Gresinski 先 生。
該天買了一輛嶄新的 32 呎長的旅行車(有床、有廁、有廚房的 Motor home )。
在回家的高速公路上,他把自動駕駛定在70英里的時速,离開駕駛座到後面去煮咖啡了,最後當然出了大車禍。
幸好該位老兄沒死並且狀告該車製造廠,而得到 175 萬元賠償外加新車一輛,理 由是車子的說明書上沒有說--不可以離開駕駛座到後面去煮咖啡。
案子過後,該製造廠真的把這一條加在說明書上了。
天哪!這是什麼國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