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的台灣 擁有判斷能力是必要的。
【第一天】
唐僧回台北才剛下飛機…
記者問:你對陪酒小姐有何看法?
唐僧很吃驚:台北有陪酒小姐?
記者隔日登報《唐僧飛抵台北,開口便問有沒有陪酒小姐》
【第二天】…
記者問唐僧:你對陪酒小姐的問題有何看法?
唐僧:不感興趣!
隔日登報《唐僧夜間娛樂要求高,本地陪酒小姐遭冷落》
【第三天】
記者問唐僧,你對陪酒小姐有何看法?
唐僧很生氣:什麽陪酒不陪酒的?貧僧不知。
隔日又登報《陪酒已難滿足唐僧,要陪過夜方能過癮》
記者【第四天】再問唐僧,唐僧不發言。
隔日登報《面對陪酒問題,唐僧默認,無言以對》
【第五天】
唐僧大怒,對記者說,你這麽亂寫,我去法院告你。
隔日登報《唐僧一怒爲紅顏》
【第六天】
唐僧氣急,將記者告到法庭。
媒體爭相報道《法庭將審理唐僧與陪酒小姐案》
【第七天】
唐僧看後撞牆而死。
唐僧撞牆死後,媒體補充報導:一
《爲了陪酒小姐而殉情:不值!唐僧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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