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出所院子裡跑進來一隻小豬,把民警種的菜給吃了,所長讓人把小豬抓住先關起來,再找豬的主人,把吃了的菜給賠了,可找了兩天沒找著。所長怕小豬餓死,主人找來不好說,就讓喂起來了!半年多過去了,眼看就到年底了,豬長了200多斤還沒見人來認領,所裡研究決定殺了分給大家過年!豬剛殺好正準備分肉,派出所旁邊一老頭來到院子對所長說:"你看我家的豬犯了錯,你抓也抓了,關也關了,判也判了,而且執行的是死刑,現在你們總得讓我來收個全屍了吧?"全所暈倒!
評:飯桶在機關,高手在民間。
(二)正好派出所指導員回來了,瞭解情況後對大爺說:根據法律相關規定,認領屍體必須是直系親屬或法定代理人,還需要做DNA鑒定,來給大爺抽個血,去跟豬做個親子鑒定……大爺直接暈倒!
評:人外有人,山外有山!高手依然在政府!
(三)大爺遠在省城做律師的孫子聽說了此事後表示不服,讓大爺拿著買豬仔時的收據,並動員鄰居做證證明大爺是豬仔的直接監護人,遂向當地法院提起上訴,法院要求派出所對豬進行了冷藏處理,以便日後調查取證。
豬肉沒吃成,還成了被告,所裡上下都表示很鬱悶。
評:律師有時還管點用。
(四)剛好指導員去市局彙報工作,跟局長吃飯聊到此事,回來開庭時派出所根據局長指示,表示豬可以歸還,但是由於監護人監護不力,使被監護人(豬)對政府機關和社會造成嚴重不良影響,且政府代為管教期間付出了諸多成本。故請求法院判決直接監護人(大爺)支付各種費用及罰款共計2萬元把豬肉拉回。
評:政府總有高招。
(五)大爺回家火急攻心,一病不起,跟老伴說這事不解決好就一死了之。大奶奶很無奈,給在首都做媒體的孫女打電話說叫回來見爺爺最後一面。孫女接到電話馬上在微博上發了一個帖子《地方政府以勢欺淩耄耋老農,死去的豬到底該何去何從?》 一時間在網路上引起強烈 反響,並被多家媒體裝載報導。誰都沒想到這件小事還能引起軒然大波。無奈,省廳領導直接開電話會議問責當地市縣領導,並表示自己會親自下去調查情況,給社會和媒體一個交代。
評:記者比律師要管用。
(六)當地政府立即組織專門小組由縣委和公安直接領導帶隊慰問大爺,由縣財政直接撥款歸還大爺2萬元罰款,另外給大爺5000元慰問金,歸還已經冷凍了半年的豬,並開除了組織殺大爺豬的派出所零時工。
評:悠悠萬事,維穩第一。
(七)次日,省廳領導為了社會主義和諧,在眾多媒體的簇擁下來到大爺家慰問,大爺這輩子也沒見過這麼大的領導,安排兒媳婦把豬肉全部燉掉請領導和媒體朋友一起吃午飯,第二天多家媒體再次報導省廳領導端起土碗在大爺泥巴院子與基層人民群眾融為一體的新聞……
評:這個世界永遠沒有真正的贏家!
(八)在大爺泥巴院子裡省廳領導望著燉好的豬肉,激動地握著大爺的手說:我是人民的兒子,也就是您的兒子!大爺沒聽明白,漂亮兒媳婦兒聽明白了,小聲和省廳領導說,我願意,晚上來車接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