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某地有ㄧ位三陪小姐被抓
,公安警察訊問:[為何要賣身?]
三陪小姐含淚無奈地訴說:
[靠黨黨腐敗,靠廠廠要賣,就靠下面ㄧ小塊,時間短,來錢快,既不貪污,也不腐敗。你說我在賣?可是身體雖累靈魂在,蘿蔔拔了坑還在,怎能說這是賣唉?.......]
員警又大聲問道:[妳可知罪?]
三陪小姐無奈不解地說道:
[我不靠人民不靠黨,ㄧ張小床就上崗,無噪音無污染,利用縫隙求發展,不生女不生男,不給國家添麻煩,何罪之有?]
員警無計,只好求助紀委書記。書記問:
[妳知道這樣會破壞安定團結嗎?]
該女掀起裙子問:[這東西是組織的嗎?]
書記搖頭。[是你的嗎?] 又搖頭。
[是國家資產嗎?] 還是搖頭。
女孩憤曰:[你學過<物權法>嗎?
我就不明白,我自己的東西讓別人用用,難道也有錯嗎?] 書記沈默良久只好說:[同志妳辛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