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幽默
平衡搜集2013.10.10.
在新加坡嚼口香糖是違法的,自1992年以來嚴格執法,一經發現罰做義工一星期,唯一例外是尼古丁戒煙口香糖,但是必須憑處方從藥店買才行。如發現往馬路上或公共場所地上吐口香糖,要罰款一千新加坡元(1S$=¥4.8241)。新加坡法律禁止在牆上塗鴉,一美國遊客在牆上塗鴉被罰鞭打臀部三鞭,經美國總統卡特說情,減罰一鞭被抽兩鞭,皮開肉綻,殺雞儆猴,有法必依,誰人敢犯!
在汶萊、印尼和馬來西亞等公共場所則禁止吃榴槤,鑒於榴槤的氣味,這條法律也許稱不上侵犯人權吧!
在泰國不穿內衣岀門是違法的,開車不穿襯衣或者腳踩當地貨幣也都是觸犯法律的。對國王有所不尊也會被判15年監禁。
韓國立法禁穿迷你裙,政府解釋為推行"傳統韓國風"。
在日本,胖子有罪,日本的立法者還是在2009年的時候制定了一個最大腰圍標準, 40歲或者以上的男人其腰圍不能超過80cm,而相應年齡的女人則不能超過90cm,而就是這個國家給我們帶來了相撲表演,相撲運動員法外開恩,比賽時摔倒俄國總統普金的相撲胖子得50萬日元(100日元=¥6.137)。
博立尼達和多巴哥共和國禁止穿迷彩服,這一舉措主要是防止有人假冒軍隊和政府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規定者會被拘留,服裝也會被沒收。
在丹麥餐館就餐的顧客不吃飽可以不付帳,直到認為自己點的飯菜能吃飽,才用付款。
瑞士法律規定住進瑞士公寓者晩上10以後禁止沖馬桶,當地政府顯然認為噪音污染比嗅覺污染更不利於公眾利益 (瑞士大氣污染指數MP2.5=0)。
英國國務大臣有權動用武力制止外星人入侵,《外太空法案》規定法律允許國務大臣有權動用合理武力防止外星人入侵,即可合法使用相關的太空發射體。
美國和加拿大迥異的飲酒法律:坐在聖路易士街頭喝啤酒是合法的;而在芝加哥,站在城市任何角落喝啤灑都會被捕的。在美國堪薩斯州首府托皮卡,拿著茶杯是絕不會買到啤酒的;而在克利夫蘭,沒人可以捧著威士忌酒瓶啜飲。在加拿大薩斯喀徹爾省,市民有權飲酒,但在啤酒屋飲酒則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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